武汉在线 > 生活 > 协警贴罚单属于违法行为

协警贴罚单属于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13/1/7 11:35:11 来源:武汉在线 编辑:admin

分享到:

  车辆违停路边被贴了单子,仔细一看不是交警的“处罚单”,而是“告知单”,落款是“交通协管员”——不少市民有过这种遭遇。武汉市政协委员、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春生认为,协警的这种行为属于打法律擦边球,直白说就是“违法”。

  1月6日,李春生委员就此现象提交相关提案,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热议。武汉市交管局回应称:此举有严格程序,不违法。

  探访

  协警独自一人当街贴条

  1月6日,记者在江城几处主要路段,实地探访协警“执法”。

  早8时许,在汉口香港路,一名身穿“协警”字样背心的中年男子,正在路边对着几辆停放的私家车拍照,之后填写违停告知单,熟练撕下,贴在车辆驾驶位侧窗上,附近未见有交警。

  下午,在光谷大转盘、洪山亚贸和水果湖附近,记者分别与三名协警攀谈,得知他们有明确分工,疏导交通、控制红绿灯、贴告知单等,都经过培训上岗。四十多岁的协警吴师傅说,一般贴条子不会是协警一个人,都是跟交警一起,“以防判断有误”。

  提案

  法律明确协警无处罚权

  李春生翻出《湖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表示,第5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聘用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协助交通警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劝阻、告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但不得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

  “可见,协警的主要职责是当面提醒、劝阻、告知,而贴告知单,一般都会受到处罚,从实际效果来说等同于交警的处罚单,很显然,这是为了规避法律规定而打擦边球。我认为,协警属于代位执法,事实上构成行政强制。”

  李春生提出,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行为,易引发民众不满,损害执法部门权威,需要改进。

  热议

  不应以罚代管素质要提高

  “被协警贴条子?这种事情我多次碰到。”武汉市人大代表、市第48中学教师杨军颇为感慨。她提到,有时在路边买个早点,只停了几分钟,就被协警盯上,“不问青红皂白就贴,我说我马上走,他也照贴不误。”杨军认为,作为交警的补充和助手,协警的首要职责应该是劝导驶离禁停地带和疏导交通,而不应以罚代管。

  武汉市政协委员、香港阳光天地国际投资集团总裁黄玉霞说:“我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协警定位,重视对他们的文明礼仪和综合素质培训,起码应该敬礼、统一着装。”

  回应

  “告知”不等同于“执法”

  “武汉市目前不到3000名交警,聘请了2000多名协警,协警主要在全市100个重点路口维持秩序。”武汉市交管局局长李顺年表示,协警的职责非常明确。

  据了解,自2012年4月1日起,武汉市交管部门启用交通协管员参与道路停车秩序管理,由交通协管员使用摄像、照相设备记录机动车停车事实,填写并粘贴《武汉市交通协管员记录道路停车行为告知单》,并将影像资料报交管部门,据此确认作出处罚决定。

  武汉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协警填写违停行为告知单,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处罚,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认定,才能作为最终处罚行为登录上网。“告知”不等同于“执法”,北京、上海等多个城市都是这样做的。


Copyright © 2010-2017 whol.cn. All rights reserved. 武汉在线 版权所有
全国热线:400-664-0084
粤ICP备14023058号 E-mail:nihao@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