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为民新答卷--湖北省推进医改扫描
发布时间:2011/4/14 16:44:07 来源:武汉在线 编辑:steven
医改,关系民生,牵动民心。
2010年以来,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原则,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成效持续显现。全省医改工作频频出现的亮点,让越来越多的百姓真切感受到深化医改带来的实惠。
医改就是要让群众得实惠
4月初的一天,孝昌县花园镇居民肖爹爹到卫生院看病,发现自己常用的几种药品价格又下降了,跷起大拇指激动地说:“同样的病,现在药费只要原来的一半,药品零差价政策好!”
目前,全省有67个县(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销售价格平均下降40%,门急诊次均药费同比下降39.8%,住院床日均费用同比下降26%;
2010年,我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达到5691万人,占总人口的93.1%,新农合参合率达97.4%,全省城镇和农村居民政策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均超过60%;
全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项目1170个,培训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1500名,150家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150个乡镇卫生院,58家三级医院对口支援87家县级医院;
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7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面向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城镇、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累计建档率分别达到49.5%、28.9%,全省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至15.9元;
23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开展60余种临床路径试点并实现了预约诊疗服务、电子病历、优化诊疗流程、优质护理服务和整体护理等试点工作,12家医院进行转制、重组、整合……
多渠道补偿机制破解难题
医改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关键在于创新体制机制,破解难题。
保障投入,是医改成功的关键。据统计,2010年,全省医改总投入130.96亿元,其中市、县级财政投入达到42.62亿元,力度空前。
孝感市拿出530万元对所辖7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实行“以奖代补”,投入医改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全市城镇医疗参保覆盖率达99%,新农合参合率达97.3%;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销售价格平均下降46%,全市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县市范围达71.4%。
破解群众“看病贵”的路径之一是降低老百姓的药费负担。
石首市对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药房盘点,将所有药品纳入零差率销售范畴,实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选定中标企业进行集中询价,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药品进价。
在降低药价后,建立有效的补偿机制是医改能否实现“可持续”的关键。赤壁市在村卫生室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率销售试点的基础上,对乡村医生通过医疗服务收入补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新农合购买服务基金补助、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补助、农业户籍人口人平补助等途径进行补偿,建立了长效稳定的多渠道补偿机制。
为找到一条既让群众切实享受医改福利,又能有效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双赢”之路,宜都市因地制宜,搭建收支两条线管理平台,组建了“卫生财务管理中心”,对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采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帐户设置、统一资金结算、统一会计核算、统一票据和档案管理的“六统一”办法,实现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核定下拨、收支计划控制、集中核算与考核管理。
医改成效的显着与否,是衡量政府“民生情怀”的试金石。各地在医改进程中的不懈努力,让人看到了执政为民的生动实践,也为全省医改走向深入闯出新路。
让改革春风惠及更多百姓
今年初,我省郑重承诺,到5月31日前,全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实行零差率销售,老百姓在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内都将享受药费大幅下降带来的实惠。
随后,《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湖北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健康湖北”行动计划等先后出台,犹如“组合拳”直击医改攻坚目标。
今年是三年医改实施方案的最后一年,为加快实现全体人民病有所医、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我省医改确立了推进全民医保、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和深化公立医院改革三大攻坚重点。
省委省政府再次向全省人民承诺:到2011年底,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率均提高到90%以上;各级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人均15元提高到25元,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报销费用比例提高到7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5万元;试点改革公立医院将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管理体制,普遍推广便民惠民措施,更好的回归公益性质,为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